{{ $t('FEZ002') }} 教務處|
(一)遴選資格
1、具三年以上教學年資之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主管學校編 制內正式教師。
2、具各該分團領域專長教師證,或相關學經歷證明,並 任教該分團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3、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 書。
4、教學服務表現良好,具教學專業之能及工作熱忱者。
(二)報名方式
1、每人限報名一個分團,不得跨分團報名,亦不得同時 兼任二個分團(含)以上之輔導員。
2、採電子郵寄方式報名,於1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下午 4時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寄送至108fdt@gmail.com。報 名資料經檢視備齊者,所送資料將進行書面評分,並 可參加現場面試。
(三)面試時間:113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各學習領域或議題 分團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遴選簡章。
(四)錄取方式:以成績高低排序,甄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 現場面試、教學設計、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成績高者 為優先。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分數80分,得不足額錄 取。
(五)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臺北市政 府教育局網站,並正式函知錄取教師及其服務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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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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