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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不用火 確保安全又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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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掃墓不用火 確保安全又環保

  • 發布日期:112-03-31 09:45
  • 單位:消防署

每年3至4月是國人掃墓時節,近期各地陸續傳出因用火不慎導致墓地雜草火災,使各地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為改善墓地火災發生頻率,內政部消防署呼籲,除草「不」用火、紙錢「不」燃燒、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垃圾「要」帶走,以落實環保並確保人員平安。
根據消防署統計去(111)年3月21日至4月5日清明掃墓2週期間,全臺發生735件墓地雜草火災,大多數是因為民眾焚燒雜草或焚燒紙錢時不慎引發,所以今(112)年已通告提醒各地方政府的民政與消防單位,針對公墓及相關掃墓區,務必落實完整防災配套,並廣設取水點及加強防火宣導,預防火災發生。
消防署表示,清明掃墓祭祖,傳達的心意不碰火,像是可使用鐮刀或農具割除雜草即可;不亂丟菸蒂、不焚燒紙錢,改採「以功代金」、「以米代金」等功德回向,兼具環保又安全;如有燃放鞭炮,也可用電子鞭炮音效代替;同時攜帶垃圾袋、水桶或水瓶,以備不時之需。
消防署指出,當民眾掃墓時遭遇雜草火災,請勿驚慌,可撥打119向當地消防單位求救,消防隊會儘速趕到現場。如果火勢不大,民眾可以試著用現有的水源進行初期滅火,但如果火勢已經延燒到身邊無法處置程度,請儘快離開現場,到安全處所靜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避免自身受到傷害。

 

清明掃墓祭祖  慎終追遠小心火燭

 清明節將近,為能提高市民安全意識,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訂於106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10時在大安第六公墓(本市信義區崇德路125號進入)舉辦防災演習,除了強化清明期間防災應變能力,也提醒市民清明祭祖,注意火燭使用安全,一旦發現火災情事,立即撥打119報案或通知附近消防警戒人員處理。消防局表示,本次演習情境為民眾祭祖焚燒紙箔不慎引發火災,現場警戒人員及消防人員立即使用「火撲」及「背負式幫浦」救災滅火;但因現場風勢過大,造成飛火現象,致擴大延燒,考量山區道路狹小車輛出入不易,立即出動「救災機車」進行初期滅火,接著小型水箱車到達現場以水線方式攻擊火勢,展現山林火災救災能力。消防局於106年3月18日至4月4日期間至本市35處合法公立公墓地區進行防火宣導警戒工作,並於假日時段3月18、19、25、26日及4月1、2、3、4日等8日,由消防局暨臺北市義勇消防總隊派消防車及人員於富德公墓、富德靈骨樓及陽明山第一公墓進行駐守警戒及防火宣導消防局為防範未然,製作印有「清明期間掃墓防火須知」環保塑膠袋供前往掃墓民眾裝水,以利於離開墓地前將焚燒紙箔等餘燼澆熄。同時也鼓勵民眾可多加利用免費代焚金、銀紙專用袋的服務,既安全又環保。民眾掃墓習慣燒紙錢、焚燒墓園雜草,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火災;消防局呼籲,民眾清明掃墓用火時一定要「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二記得是「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大家隨手、隨時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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